腎病綜合征臨床治愈或緩解出院后
腎病綜合征是臨床中最為常見的腎小球腎炎,根據其病情不同,可分為繼發性腎病綜合征與特發性或原發性腎病綜合征。所謂“繼發性”,指的是有明確病因,如系統性紅斑狼瘡引起的狼瘡性腎炎,表現為腎病綜合征,就屬于繼發性腎病綜合征的一種,再比如慢性乙型肝炎引起慢性乙肝病毒相關腎炎,表現為腎病綜合征,也屬于繼發性腎病綜合征的一種,等等。所謂“特發性”,指的是沒有明確病因,即并不是由其它任何疾病引起的,僅為腎臟本身病情所表現出的腎病綜合征,如微小病變腎病、膜性腎病、IgA腎病及局灶節段性腎小球硬化等。
多數腎病綜合征患者起初激素(糖皮質激素)的用量應為足量,如醋酸潑尼松片用量應為40-60mg(成人),起初激素的使用時間通常為6-8周。緩解后,激素就可以相對快一點減量了,當激素減至維持量(相當于成人每天20mg醋酸潑尼松片的用量)必須堅持比較長時間的“維持”,以鞏固療效。之后再慢慢減量,直至完全停藥。對于存在激素依賴的特殊腎病綜合征(如微小病變腎病),則不能隨便停了激素,而應該使用激素最小依賴量(不同的患者,最小依賴量也是不同的,需要經治醫生的精準把握)。
容易復發的腎病綜合癥,激素一般不單獨使用,而是與免疫抑制劑配合使用,以提高病情緩解率及避免或減少腎病綜合征的復發。關于腎病綜合征配合使用的免疫抑制劑,可選擇的種類還是比較多的,他克莫司、環孢素、環磷酰胺、嗎替麥考酚酯、來氟米特及羥氯喹等等。需要引起注意與重視或強調的是:關于他克莫司與環孢素,在起初使用量,其有效血藥濃度一定要達標;關于環磷酰胺的使用,總使用劑量一定要足夠,患者通常都需要在腎病綜合征緩解后繼續使用,直到用足量;關于其它免疫抑制劑,應根據各自病情與緩解時間適時減量,通常也需要維持小劑量1.0-1.5年以上。對于特殊病情,有些免疫抑制劑不可以隨便停藥。
治療腎病綜合癥與避免常復發,如上藥物的選擇與使用是整個療效方面所起的作用,或許只占三到五成,要想保證不復發或避免常復發,患者平時的飲食習慣與生活方式有時反而能起到更大的作用,其所起的作用或許占到五到七成。主
因此,要想避免或減少腎病綜合征的復發或常復發,不僅要在住院期間的治療要及時與規范,而且還要在緩解出院后也要認真對待自己的病情,用藥、飲食與生活方式等方面都需要腎友符合要求。